日前,我國著名航空法學專家、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詢專家張起淮上書全國人大,建議在我國的法院系統(tǒng)設立專門的航空法院,以審理日益增多的涉及航空方面的案件。
在我國,人民法院的設置除了按照行政區(qū)劃設立的各級法院之外,還有專門負責審理鐵路交通運輸領域的鐵路法院;專門負責審理涉及到船舶、海洋、水產(chǎn)等案件的海事法院;以及負責審理涉及軍事領域的軍事法院。這些法院被統(tǒng)一稱為:專門法院。
按照張起淮的建議,我國應該設立專門審理涉及民航、航空領域的專門法院,讓專業(yè)的航空法官審理專業(yè)性極強的航空專業(yè)案件。
在向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遞交了這份建議后,張起淮接受了法制晚報·看法新聞的專訪。
航空領域的案件逐年遞增10%。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目前我國涉及到航空的案件有多少?
張起淮:我國2013年至2017年五年間,涉及航空領域的各類民事糾紛約為3000余件,并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遞增,涉案地點遍布全國32個省、自治區(qū)和直轄市。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案件中,還不包括諸如釜山空難、馬航370事件等涉外的航空案件,如果把這些案件都計算上,數(shù)據(jù)還有可能會增加。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為什么涉及航空方面的案件會越來越多呢?
張起淮:首先,隨著航空事業(yè)的高速發(fā)展,我國在多年前就已經(jīng)成為了全世界航空客運人數(shù)和貨運數(shù)量雙第一的國家。其次,隨著我國人口素質的不斷提升,特別是人民群眾法制觀念越來越強,依法維權的訴求也越來越強烈,因此我國涉及民航方面的案件也就呈現(xiàn)了逐年遞增的趨勢。
什么樣的案件屬于航空案件?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什么樣的案件屬于涉及航空的案件呢?
張起淮: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涉及航空運輸?shù)暮贤m紛、侵權糾紛、損害賠償及基于航空飛行工作和生活區(qū)域所屬財產(chǎn)、人員的民事、刑事糾紛都應當成為航空法院的專屬管轄范圍。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您能舉一個例子嗎?
張起淮:假設你要去某地履行,但從你的所在地沒有到目的地的航班,你只好在某一個機場中轉。你本來是為中轉的航班提前留出了足夠的時間,但你的第一個航程因為天氣、航空管控等原因延誤或者是取消,這就直接影響到你的下一個航程,同時因為你購買的是特價機票不能退票,加上酒店等費用導致你產(chǎn)生了不小的損失。你認為你的權益受到了侵害,而航空公司又拿出一堆專業(yè)的術語來告訴你,責任不在他們。到底你和航空公司方面誰有道理?到底航空公司是否需要對你下一段航程的費用支出做出賠償?這樣的案件就應該屬于航空法院來審理。而諸如行李損壞、丟失;航空公司超數(shù)量賣機票;飛行途中發(fā)生人身意外;甚至是你突然被某個航空公司列為不受歡迎的乘客進入黑名單而買不到機票等,這些與民航客運、貨運及航空相關的案件,都應該由專業(yè)的航空法院來審理。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除了涉及航空方面的民事案件,您認為航空法院還應該審理什么案件呢?
張起淮:例如在空中發(fā)生的一些盜竊、尋釁滋事、傷害以及威脅航空安全的刑事案件也都應該由航空法院來審理。需要強調的是,近些年,不斷有乘客在空中因瑣事發(fā)生打架、損壞機艙設備等案件。這些案件如果放在地方法院審理,一般都會被當成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但那畢竟是發(fā)生在高空中,機艙內有很多非常敏感的區(qū)域,諸如安全門、氧氣面罩儲存位置等,一旦被觸碰到是可能發(fā)生大問題的。所以,一些發(fā)生在空中的刑事案件應該統(tǒng)一放到航空法院的刑事審判庭進行審理,由法官來評估這些刑事案件的危害性,再定罪量刑。類似的例子還有乘客盜竊航班上的救生衣、故意損壞機艙內的設施等,這些案件都應該放在航空法院審理。
讓專業(yè)的法官來審理專業(yè)的航空案件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現(xiàn)在,我國的涉及航空方面案件一般都是由什么法院來審理呢?
張起淮:目前,發(fā)生在我國境內的航空方面案件,都是由鐵路運輸法院來審理的。例如《法制晚報》日前報道的那起女兒陪母親乘坐航班時,母親在萬米高空吐血身亡的案件,就是由鐵路運輸法院來負責審理的。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為什么由鐵路法院來審理涉及航空的案件呢?
張起淮:這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我國目前隨著鐵路交通環(huán)境的日益完善,鐵路法院業(yè)務量逐年減少,充裕的審判資源經(jīng)常用于解決航空糾紛。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鐵路法院審理航空案件從專業(yè)性角度您認為合適嗎?
張起淮:首先,我們還是得對鐵路法院的法官們?yōu)閷徖砗娇瞻讣冻龅木薮笈M行肯定的。但是在肯定之余,由于專業(yè)差異巨大,審理工作往往極為困難,審判結果也經(jīng)常失之公允。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您能舉幾個例子嗎?
張起淮:我曾代理過一系列侵權類航空案件,如嘉峪關機場拒載案、敦煌少年墜機案、機上老人缺氧死亡案等;還有空難賠償類案件,如伊春空難、包頭空難、大連5·7空難、釜山空難等,其中很多案件因審判人員不具備航空專業(yè)知識、不了解航空產(chǎn)業(yè)特點而出現(xiàn)審判過程艱難、審判結果不公的情況。由于這類案件的指向性都很強,我就不具體列舉某個案件的結果有什么問題了,但這些案件的結果都凸顯了設立專業(yè)的航空法院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現(xiàn)在我們需要讓專業(yè)的法官來審理專業(yè)的航空案件。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您認為專業(yè)的航空法院法官應該掌握哪些領域的知識呢?
張起淮:這就太龐雜了。航空領域所涉及的專業(yè)成百上千,諸如航空器的原理、構造;航空氣象;航空通訊;航空管制規(guī)則;國內、國際對于航空的各種法律法規(guī);航空客運、貨物運輸及通航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同時還必須得是具有法律教育背景的并且能夠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才能勝任航空法院的法官崗位。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這樣的人才去哪里找啊?
張起淮:在航空法院法官的遴選上,應從其他法院吸收有豐富審判經(jīng)驗或具備相關專業(yè)知識的法官充實隊伍;也可以借鑒國外法官的選拔方式,將富有航空法律實務經(jīng)驗的律師、大學教授等選調到航空審判法官隊伍中來。
航空法院設立在哪里?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假設我是一個東北人,在北京乘坐了一架飛機飛往成都,在空中因為空乘人員的服務問題發(fā)生了糾紛,那我應該在哪里的航空法院去起訴呢?
張起淮:這是一個當事人的訴累問題,也就是當事人在哪里訴訟可以減少訴訟的交通、住宿等問題。目前,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共下轄七個管理局。依據(jù)2017年民航機場吞吐量排名次序及國內主要城市的分布情況,宜分別在北京、大連、廣州、上海、成都、西安、烏魯木齊七個城市設立航空法院,分別受理華北、東北、中南、華東、西南、西北及新疆七大地區(qū)管理局所轄省份的航空案件。這樣可以充分契合我國城市分布特點,最大限度節(jié)約司法成本,有利于案件方便快捷地審理及減少當事人的訴累。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我國實行的兩審終審制,您認為在航空法院一審結束后,如果一方當事人不服想提起上訴的,應該去哪里的法院審理呢?
張起淮:之前提及的七個地區(qū)設立的應該統(tǒng)稱為民航法院,這些民航法院均為基層法院,對這些基層法院審判后上訴、申訴的案件,應該由所在地的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不知道該起訴誰的律師
就在法制晚報·看法新聞采訪完張起淮之后,又一條涉及航空領域的新聞線索在網(wǎng)絡上迅速走紅。
北京籍的律師李先生準備去西北某地參加一個庭審,由于北京沒有直飛當?shù)氐暮骄,李先生只好購買了一張從北京飛往西北某機場的機票,同時還購買了從該機場飛往當?shù)氐臋C票。
為了能夠及時趕上第二個航程的航班,李先生特地選擇了早上從北京起飛的航班,按照計劃他在落地中轉機場后,還有三個小時左右的時間轉機。
不巧的是,由于天氣原因,李先生所乘坐的飛往中轉機場的航班延誤了兩個小時,當他落地中轉機場時,下一個航程的航班已經(jīng)開始登機。
李先生告訴記者,如果中轉機場可以提供中轉聯(lián)程服務,那樣他不需要離開隔離區(qū),就可以直接去下一個航班的登機口進行登機。但中轉機場卻拒絕了他的要求,讓他必須先出隔離區(qū),重新進行安檢后再登機。
“結果當我重新安檢進入到隔離區(qū)時,眼見著第二個航段的航班掛出了停止登機的牌子,就在我眼前關閉了機艙門。”李先生無奈地說:“無奈之下我只好重新買機票,選擇了另外一個航班去目的地開庭。但我作為一個律師,居然都找不到什么法律依據(jù)來維護我的合法權益,我明知道一定是機場方面和航空公司在銜接方面出現(xiàn)了問題,但我都不知道我是該起訴航空公司還是該起訴中轉的機場。作為一個律師我都如此的為難,那么作為一個普通人將會面臨何種的困境那是可想而知的了。同時我更擔憂的是,如果我起訴了中轉機場,那么作為機場所在地的法院是否會偏袒當?shù)氐臋C場,畢竟當?shù)胤ㄔ旱姆ü賯円残枰獜倪@個機場乘坐飛機。而如果我起訴航空公司,法官又是否能理解航空公司所提出來的那些專業(yè)術語呢?他們能審理明白嗎?”
航空法律專家張起淮: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北京航空法學會發(fā)起人,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民航大學、中國民航管理干部學院等多家院校客座教授,代理馬航MH370事件、理釜山空難,以及包頭空難、盤錦空難、伊春空難、淮北空難等中國境內多起空難案件。
多家民用航空公司常年法律顧問,世界首例空難引發(fā)的水污染賠償案代理律師,嘉峪關機場拒載案、敦煌少年墜機案、昆明攀機案、國內首起飛機走私案、廈航拒載“黑名單”第一案代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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