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長沙市寄遞企業安全防范培訓現場了解到,今年以來,長沙市寄遞業實名登記信息化率已達到98.82%,通過寄遞物流安全管理獲取線索,偵破涉槍、涉爆、涉危、涉毒等刑事案件10起,對違規企業行政處罰34起。其中,一快遞企業因未落實實名制,被罰款16萬元。
寄遞業絕不是打擊違法犯罪的真空地帶
“物流寄遞業絕不是打擊違法犯罪的真空地帶,公安機關將持續保持打擊涉及物流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長沙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在通報全市寄遞企業安全監管情況中介紹,今年以來,長沙公安機關聯合行業主管部門,先后開展寄遞物流安全檢查4099次,排查安全隱患1140起,整改隱患1056起。
針對寄遞領域當前安全形勢及寄遞企業工作特點,此次培訓內容包括:寄遞單位車輛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槍支彈藥等違禁品的識別和應急處置,易制毒化學品、毒品的鑒定和發現等課程。長沙191家寄遞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責任人參加了培訓。
未實名登記 一企業被罰16萬
長沙市公安局內保支隊寄遞物流安全監管督導崗民警董偉告訴記者,長沙警方將聯合郵政主管部門對各快遞物流企業、收寄點組織明察暗訪,凡發現收件不驗視、不登記寄件人身份等違規違法行為的,將通報郵政、交通等部門,督促快遞企業和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快件物品收寄驗視、實名寄遞、安檢“三個100%”制度,并將大力推廣利用手機APP進行實名登記和開箱驗視的機制。
對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快遞企業,將嚴格按照《郵政法》等的規定進行處罰,導致發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將堅決倒查,追究企業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據長沙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科副科長龍湘寧介紹,今年8月,他們在對快遞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長沙縣一快遞企業未落實實名制及過機安檢制度,后被處以16萬元罰款。
■記者 楊潔規 通訊員 竇照煒
延伸
快遞禁寄品增至188種
去年12月,國家郵政局等部門聯合發布的《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快遞禁寄品從58種增至188種,包括槍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彈藥、管制器具、爆炸物品、壓縮和液化氣體及其容器等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物品。其中明確禁寄遞易爆炸性物品有雷管、炸藥、火藥、鞭炮等;各類易燃燒性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瓦斯氣瓶、磷、硫磺、火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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